广林函〔2022〕165号
广元市林业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广元市委员会:
政协广元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关于创新机制体制推进林产业生态价值转化的建议》(第115号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森林保护和开发理念,树立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同步增长发展观”的建议
(一)加快森林培育,不断提高森林质量。近年来,我市坚持科学实施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开展营林造林、增彩添香行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项目,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效益。通过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退化林修复等森林经营措施,“十三五”以来,累计开展营造林273.23万亩,森林蓄积达到619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7.63%,森林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发挥生态优势,引领林旅融合发展。一是在保护中开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市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以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完善的陆地生态系统为依托,建成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20个、自然保护区13个、森林公园10个、湿地公园3个、风景名胜区6个、地质公园3个、自然文化遗产地2个、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15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6个,星级森林人家150家,森林康养人家45家。二是以创新促转型,以项目投资集聚发展森林康养。通过政府投资示范带动,紧盯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引导小微企业投资“聚沙成塔”,为发展森林康养提供动力和潜能。三是建样板带全域,打造森林康养发展示范区。结合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以城周森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为重点,建成星罗棋布、覆盖全域的森林康养基地集群。四是丰富产品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通过与林区周边乡镇、社区、医院合作,培育森林康养产业服务专合组织、森林人家,兴建养生养老设施,发展特色森林食品基地,开发森林康养系列产品。
(三)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林农经济收入。近年来,全市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全市“7 3”特色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和笋用竹产业发展。全市已建成核桃产业基地200万亩,油橄榄基地16.3万亩,笋用竹基地20万亩。2021年,核桃产量达到22.28万吨,油橄榄鲜果产量达到5572吨,山桐子鲜果产量600吨;木本油料综合产值突破80亿元;鲜笋产量达到5515吨,实现总产值3亿元以上,确保林农富民增收。
二、关于“创新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林产业经济价值增长模式”的建议
(一)实行森林资源分类管理,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一方面全面加强公益林、天然林及重点生态区域、生态脆弱地区管理,逐步提升天然林和公益林生态功能,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另一方面不断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在不突破年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主伐限额年度有结余的,可在“十四五”期内结转使用;对林业经营主体依法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获得批准的,实行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五年总控,年采伐量按其经营方案确定,最大限度下放林木处置权。
(二)探索生态价值转换渠道,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一是不断加强森林固碳、增碳和碳汇交易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碳汇开发路径。剑阁县成立了“剑阁县森林碳汇事务中心”;青川县正积极编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项目设计文件;朝天区已纳入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二是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积极稳妥推进。结合国储林、森林抚育、植树造林等建设内容,全市已规划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13个,市本级项目5个,县区项目8个,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关于“创新推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用市场经济规则,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的建议
(一)深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下,抓住我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契机,指导林农将林权作价入股参与项目建设。
(二)优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推动林农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中,拟建立“林权入股+年度补偿+管护收益+利益分红”的林农充分、长期受益利益联结机制。
(三)推动林权集约经营。林地集约是森林经营的前提条件,目前林权分散,林地面积小,导致森林有管护无经营。下一步我们将探索以建制村组为单位,整合农户林权入股统一经营。
(四)不断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以《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为基础,不断优化林权抵押贷款程序,降低贷款利率,创新信贷产品,建立风险分散机制,确保实现林权抵押“能贷款、愿放款、低风险、可循环”的愿景。
四、关于“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构建现代林业发展体系”的建议
(一)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一方面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核桃、油橄榄挂果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千亩以上挂果投产核桃产业基地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笋用竹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和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和技术带头人创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承包、托管产业基地和参与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数量扩展向质量提升转变。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强强联合,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深度融合,加大品牌经营,提高自主创新,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指导各县区强化涉农(林)资金整合,按照政策对示范带动强和经济效益好的经营主体给予项目支持和贷款贴息等给予扶持。
(二)增强林木资源供给,促进我市木材加工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木材加工产业优化升级。不断优化木材加工企业和产品结构,积极支持优质林产品加工企业提高木材利用率、延伸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林木资源来源渠道。二是严厉打击无证采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木材行为。切实加强“小散初”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促进林木资源在我市合理开发利用,减少林木资源浪费。三是大力增加林木储备。通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抚育、营林造林等林业项目,我市森林面积、森林蓄积不断增长,林木资源储备不断增加。同时积极鼓励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建设原料林基地,对新建速生用材林、短周期原料林基地达到3000亩以上的企业年森林采伐限额单编单报单批,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民革广元市委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奋力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广元市林业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