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报告-凯发k8国际
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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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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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2020年度我局依法治市开展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市林业局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推进局党组(中心组)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会前学法辅导和专题讲法13次,分管领导讲法12次,专题讲法5次,警示教育11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及时调整完善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成员,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承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牵头抓落实,进一步靠实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四亲五同”,全年共分析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清单,紧密结合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将法治建设融入林业各项重点工作中,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林业行业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先进县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滞后县区责令限期整改,倒逼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任务。
二、紧密结合行业实际,深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组织建设。新冠肺炎爆发后,依据全国人大《决定》精神,市林业局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组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指挥部,并下发了广元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机构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依法、有效、科学处置疫情。二是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控疫情。第一,立即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和交易,并开展对全市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摸底调查。第二,对127家人工繁育场进行封控隔离,对34家自然保护地、2家陆生野生动物展演场暂停对外开放。第三,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依托监测站、林业站、生态护林员等对重点区域的重点物种进行全覆盖监测。第四,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禁止一切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第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组织编写印发《广元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第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在《决定》发布以来,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疫情期间通过移动、电信等平台发送手机短信300余万条。三是及时化解野生动物繁育单位有序退出后矛盾纠纷。印发了《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方案》,积极向上争取奖补资金248万元,并制定“一户一策”退出制度,已全面完成繁育动物处置和移交应属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人工繁育主体。四是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目前已建立2家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五是畅通绿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使用林草地保障工作。在政务窗口办理因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急需使用林草地的,可依法先行使用。另外,省政府明确急需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的,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先行使用林草地管理。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动态管理。按照市编办要求,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清理、核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重新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报市编办统一在政府管网公布,同时强化对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内行权事项的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加强平台运行监管,政务窗口全年共计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121件,发放各类许可证件、决定书1120份,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编制好“三张清单”。按照《广元市司法局关于清理报送“三张清单”的通知》(广司函〔2020〕53号)要求,结合林业职能职责和最新权力清单及《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重点监管事项和程序、行政执法裁量权及行政处罚“不处、免处、减处”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将清理出的事项形成“三张清单”报送司法局审核后公示。三是完成系列清理工作。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共服务事务”“民法典”“森林法”涉及规章和行政法规性文件、“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性文件“废改立”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扫清障碍。四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充实调整了双随机领导机构,完善了《广元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制定了《双随机工作指引》,动态调整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行平台内的市场主体信息,详细编制了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并印发至相关科室,督促各相关科室按照年度计划完成抽查任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对各项清单、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在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局凯发k8国际官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28次。五是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网络和评价仪器评价通道,做到件件有评议,办事群众主动评议,评价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及时处理网上投诉,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三)林业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公示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体系化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队伍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以及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等,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资格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调离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全部注销,动态更新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启用新版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积极组织局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第一,根据《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公示工作的通知》(广府法组办〔2020〕4 号)要求,全面收集、整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执法主体人员、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标准、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或检查对象库、年度抽查计划、行政执法文书样式、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等行政执法信息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经审核后向社会统一进行了公示。第二,按照《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广司函〔2020〕8号)要求,组织林业政务窗口、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自评工作,并形成了书面自评报告报市司法局。第三,日常工作中抓好“三项制度”落实,对“穆发辉非法运输木材案”,组织召开了由主要领导主持参加的重大案件集体研究讨论会和听证会,并根据听证确定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法律形成听证报告。
(四)林业行政权力监督进一步加强。一是抓好五个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第一,抓好权力公开。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依申请事项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第二,抓好“双公示”公开。根据《广元市林业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123项),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对发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限时7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局网公布,无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第三,抓好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发布办事指南。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我局依申请事项计31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率达100%,网办率100%,材料减免率80%,时限缩短比例87%。同时,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全新审批管理体系。第四抓好行政审批收费信息公开。我局所有依申请服务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除需缴纳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的林草地使用审批事项外,其余事项办理均不收费。涉及使用林草地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已将收费信息以办事指南、收费信息公示牌等方式在公众平台和办事窗口公开。第五,抓好便民服务渠道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开展微信预约报检和在线咨询,积极推广“天府通办app”、拓展“四川政务服务网”等移动客户端新媒体的便民服务功能。二是抓好一个体系,推进诚信建设。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向市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用信息 20条,上报企业信用承诺书22份,宣传诚信案例4件,根据其他部门共享的联合奖惩目录,对2个企业发起了联合奖励,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抓好一个调查,推进问题整改。局规改负责,采取不亮身份,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通过对社区、木材经营个体户等服务对象实地调查,查找出行政执法中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编制专项整治方案,并限时完成整改。
(五)林业法治宣传进一步普及。一是开展法律“七进”。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林业行业特点,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森林防火期、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林区、进山头等行动,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100余场次,编发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各类资料13.5万余份。二是开展精准普法。注重提高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林区等为重点,围绕林地占用、自然保护地进入许可等开展法规宣传,主动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提供“一对一”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三是开展学习宣传。通过局液晶显示屏、微信群、qq群、学习强国等平台在局机关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依托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森林法》《民法典》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川渝两地“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目标。四是开展法治扶贫。积极推进联系贫困村普法工作,利用帮扶机会,向联系村村民便民服务中心捐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读本。利用坝坝会、院子会、群众会,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干部为群众讲解森林防火、林木采伐、林权证办理及变更等法律法规知识。
(六)林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强化专项整治,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强化火案查处。三是启动《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根据广元市人大立法计划,代市政府草拟了《〈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立法的时间节点、部门职责和主要工作,组建了《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相关法规学习和类似条例资料收集,梳理了剑门蜀道范围,起草工作稳步推进,目前,草案已基本定型。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形成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围绕林业行业中的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野生植物保护等七大重点打击领域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林业系统公职人员涉及。对全市林业职工是否有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的情况进行清理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全力构建“和谐林区”。五是认真开展林区禁毒工作。第一,深入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涉林场所、林区进行摸排,确保林业系统“零吸食”和“零种植”。第二,大规模开展禁毒宣传。采取“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局led显示屏常年滚动宣传,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到禁毒示范基地参观学习,以及全局干部职工100%关注中国禁毒、四川禁毒、广元禁毒三个公众号等方式,提高禁毒意识。第三,扎实开展禁毒包片工作。对负责包片的昭化区昭化镇,采取联防联禁,定期回访,心理疏导,解决困难等方式,严格落实禁毒包片责任。
(七)涉林纠纷进一步得到依法化解。一是完善林业行政复议机制。完善了《全国行政平台》内基础信息。截至目前,2020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我局始终坚持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得以实现。三是加强信访管理。截至目前,受理信访件10件(含省市转办、领导信箱),办结率100%。全市林业系统没有发生进京、进省和到市的群访集访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执法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二是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及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三是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上还不到位。四是剑门蜀道立法还存在上位法正在修改、立法范围不清晰的现实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加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工作力度,全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做好野生动物养殖转产和有序退出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森林法》《四川省古树名木条例》等新修订颁布实施法规的宣传和贯彻。三是紧密围绕“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服从全局、服务大局,全力支持和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建设发展。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五是配合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