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办改字〔202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印发以来,我国林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超过6亿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超过9000亿元,已经成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大批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典型。经研究,我局组织遴选了28个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这些案例,有依托森林资源主动寻求发展的,也有国有林场和农场转型中“被动”思变的,还有结合生态治理系统谋划科学配置的。内容涵盖了高位推进科学规划的有效举措,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好机制,充分开展立体经营提升林地收益的新思路,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做强精深加工的好经验,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收益的好做法,实行定产定销多渠道宣传推介的新模式,强化标准化生产做优做强品牌的好路径,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林农增收和乡村振兴的好措施等。请你们以典型案例为鉴,为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