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21〕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厅(局)、气象局、林草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应 急 部
中 国 气 象 局
国 家 林 草 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