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凯发k8国际
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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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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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规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代履行行为,根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规定。2月1日省林草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标准》共5条,包括适用范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恢复植被和树木补种标准、费用执行标准和其他。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