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林长令
第1号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已经市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市林长:何树平 董 里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广元建设,进一步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努力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各级林长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22年省、市林长制全体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督促指导责任区域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安全任务。
一、加强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 村“监管员、网格员”为主骨架的“4 2”组织体系,完善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等国有森林保护经营单位林长制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直达末端的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构,下达任务清单,落实配套制度。健全森林资源信息收集与通报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联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二、加强林长巡林工作。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广元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认真履行巡林职责,通过明查暗访、调研督导、现场办公、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安全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区域,要作为巡林重点,加密巡林频次。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国家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全面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林地使用监管。切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全面推行古树名木保护离任交接制度。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湿地、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等行为。持续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优势特色林产业(核桃)自然灾害和价格指数保险。强化野猪致害管控,持续推动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试点全覆盖。
四、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发展。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和“增彩添香”建设,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持续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壮大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森林蔬菜、林下经济、珍稀林木花卉、森林康养旅游和绿色家居等特色林业产业,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纵深推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力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
五、加强森林资源安全维护。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压紧压实“五级包保”责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防火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野外火源管控和宣传教育,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建强应急处置队伍,加强以水灭火为重点的装备配置,落实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高效扑救森林火灾,守牢安全底线。建立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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