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将对湿地公园乡土物种园林相改造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地质勘查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勘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比选。
一、项目名称:湿地公园乡土物种园林相改造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
二、确定勘查单位方式:比选。
三、勘查内容:对公厕、景观亭、景观廊建设地点进行地质勘查(22个点位)并出具报告。
四、勘查单位条件:参与比选的勘查单位应是具有相关专项资质的合格单位。参加比选时,投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
五、工程勘查费发包价及确定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根据符合资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二)本项目工程勘查费最高限价: 5万元,投标单位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20%。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 17 时止。
七、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1月7日10时00分
(二)地点:广元市林业局12楼会议室
九、比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壹仟圆整)。
十、相关信息
(一)联系人:陈先生 0839-3380722 18188353287
2021年1月4日
附件:比选报价函
致: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湿地公园乡土物种园林相改造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查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我方愿意下浮 %的比选报价参加本项目比选,并在此声明:参加比选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一、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文件及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我方报价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勘查任务。
二、我方中选后,严格按照建设方约定时间提交勘查报告,如未能按时提交,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报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报价函,如违反相关文件,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
委 托 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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