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将对湿地公园乡土物种园林相改造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编制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编制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湿地公园乡土物种园林相改造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
2.确定编制单位方式:比选。
3.工程内容:路网系统、供排水灌溉设施及电网照明设施、环卫设施及新建公厕一个、停车场、廊道及景观亭等。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成果提交期限及要求:15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并通过评审。
6.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参加比选时,投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
三、实施方案编制费发包价及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根据符合资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2.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最高限价:1.5万元,投标单位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20%(含评审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2020年 11 月 13日至2020年 11 月 17 日17 时止。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报名地点: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11 月 18 日10时00分
2.地点:广元市林业局12楼会议室
3.比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七、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持以下资料到现场。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4.比选报价函;
八、其他信息
联系人:陈先生 0839-3380722 18188353287
附件
比选报价函
致: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湿地公园乡土物种园林相改造及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编制比选公告及其他文件,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我方愿意下浮 %的比选报价参加本项目比选,并在此声明:参加比选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 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文件及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我方报价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咨询任务。
2.我方中选后,严格按照建设方约定时间提交实施方案,如未能按时提交,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报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报价函,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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