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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农村个人养殖 写信时间 2022-07-30
信件内容 我是剑阁县龙源镇天堂村民, 我在2022年6月22日以网络邮件的方式向贵单位咨询有关“我在自家承包的山坡(林地)搭建简易羊圈”的事宜;贵单位于同年6月24日给予答复,我已知悉,仔细阅读贵单位的答复后,我认为: 1、我本人是村组成员,我搞养殖(羊畜类)是农民的自发、生存手段,是农民正常从事养殖的行为,在自家承包林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羊圈)的行为,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相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我的行为不同于企业性质、不构成建设项目类用地的条件、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不采伐林木、不建设永久构筑物和建筑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之规定,林地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3、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17)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大类”对照表,林地归属农用地范畴内。 4、根据相关规定:①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17),按农用地管理;②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贵单位在答复中“您申请在自家山坡修建简易羊圈,属于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与国家相关法规相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之规定 土地包含三种,分别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综上,我未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之规定有关土地(林地)的性质,即,我未将农用地的性质改变为建设用地,则,我在自家承包的山坡(林地)搭建简易羊圈的行为合法,其羊圈占用的土地(林地)符合国家法规。2022.7.30
回复内容 昝铁山同志:  你咨询“农村个人养殖”的信件我局收悉,根据你咨询的四个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本人是村组成员,我搞养殖(羊畜类)是农民的自发、生存手段,是农民正常从事养殖的行为,在自家承包林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羊圈)的行为,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相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我的行为不同于企业性质、不构成建设项目类用地的条件、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不采伐林木、不建设永久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回复: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所以你在林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羊圈)的行为属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在林地(自家承包林地也是林地)上修建羊圈等建筑物,属于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需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二、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之规定,林地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农用地包括林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关于“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林地归属农用地范畴内”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林地属于农用地范畴。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关于“根据相关规定:①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按农用地管理;②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贵单位在答复中“您申请在自家山坡修建简易羊圈,属于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与国家相关法规相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包含三种,分别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综上,我未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之规定有关土地(林地)的性质,即,我未将农用地的性质改变为建设用地,则,我在自家承包的山坡(林地)搭建简易羊圈的行为合法,其羊圈占用的土地(林地)符合国家法规”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不能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按森林法规定不得使用林地。设施农用地政策是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一项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主要是针对使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发展设施农业的用地管理政策。对于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此复。广元市林业局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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